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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维码新房交房时开发商必须提供哪些证件?

来源:开发商售楼处官网发布时间:2022-02-23

  一、《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》,即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,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认,该项目位置、高度、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。

  二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,即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。

  三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,即经土地使用者申请,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。其中,“经济适用房”用地是《划拨土地》,“商品房”用地是《出让土地》。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。《住宅用地》的使用期限是70年,《商业用地》使用期限是40年、《综合用地》的使用年限是50年。

  四、《建设工程开工证》,即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,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,没有《建设工程开工证》的建筑属违章建筑,不受法律保护。没有以上“四证”,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。

  五、《商品房销售(预售)许可证》,即市、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,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(如果是现房,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)。

  “一表”是指《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。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,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,这个楼盘就属于“黑楼”,是不能入住的。不管开发商约定了什么交楼条件,交楼时没有《竣工验收备案表》一定不要接收钥匙,直到开发商取得该表,才收楼,如果此项有问题并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。

编辑:开发商售楼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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